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提到了我们在培养孩子方面的责任:“就像城市中有自己的章法一样,我们只有在给孩子们也立了规矩之后才能赋予他们自由,我们通过以身作则培养孩子的优秀品质,从而让他们心中有个无形的监护人,一个类似于我们拥有过的那种管理者来代替我们的位置,这个时候,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给予他们自由。”(凯文·瑞安、卡伦·博林:《在学校中培养品德——将德育引入生活的实践策略》)因此,我们必须让孩子从小就懂得生活中的自由是相对的,要赢得个人行为的自由并且保证他人的自由,每个人在特定的场合必须接受必要的约束,即要明白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在何种场合有哪些基本的行为要求是必须遵守的,又有哪些底线要求是不能违背的。在制定日常行为细则时,我们遇到的首要问题是:以什么标准、基于什么价值取向对规训内容进行取舍?有哪些理论支撑?北京大学教授何怀宏说过:“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一种基本的道德共识才能维系,才不至崩溃。现代社会趋于多元,则更迫切地需要凝聚起某种道德共识。”
笔者认为,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应当是面向社会、大众或公民的,理应倾向一个具有普遍涵盖性和平等适度性的社会伦理,它集中体现为公民伦理。社会公德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遵守基本行为准则”是公民道德素质的基本内涵。于此,我把班级制度内容定位为底线伦理基础上的底线细则规训要求,目的是通过这些规则指导学生从小练习作为一个公民应该达到的基本底线行为要求。
公共关系是公民教育的起点。处理好公共关系,最基本的素养应该是交往中学会尊重。基于此,笔者所带班级的制度文化始终围绕尊重这一价值核心,制定相应的日常行为细则。通过日常行为规训,引导学生从认识自己开始,到认识同学、老师以及其他身边的人,认识社会,认识自然,懂得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正在成长的生命;引导学生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外物,以良好的心态与他人建立一种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的合作关系;引导学生学会与人交往、学会遵守规则、学会尊重外物,以及要学会在家庭之外的生活环境中建立一个积极的自我概念。
尊重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学会尊重是人从自然人向社会人发展的重要条件。尊重不仅是对人的尊重(如对自己、他人的尊重),也指对物的尊重(如对自然和环境的尊重),还包括对规则的尊重(如对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的尊重)。学会尊重要有一颗宽容的心,不仅尊重师长、同伴和弱者,也包括尊重自己,不苛责自己,接纳现实中的自己。我们把“尊重自己”作为尊重教育的起点。
一、尊己:突出“自尊”
自尊的前提是自我认知、自我接纳。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人虽然有年龄、性别、体貌、学识、能力的差别,但有一个相同点,就是都希望获得尊重。人要获得尊重,首先要尊重自己,要认识自己、接纳自己、战胜自己。只有接纳自己才能接纳他人,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也才能获得他人对自己的尊重。自尊,首先从珍惜自己的生命开始。生命是最宝贵的,只有活着才能感受幸福。贵生利己是最根本的道德,是最大的自尊,伤生害己乃至自杀是不道德的,是最大的自卑,忽略了亲人之间的情感维系和自己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完全置父母、亲属、老师、同学、朋友的情感于不顾。既要尊重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自然界的生命甚至无生命的万物,这是生命伦理的应有之义。自尊不仅包括自我接纳,还要求超越自我,不断完善自我。
二、尊人:突出“平等”
“你是生活在人群中。不要忘记,你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个愿望都会影响周围的人。”(苏霍姆林斯基语)在公民社会,要求公民对社群以及社群中的他人保持最低限度的关注和关心,对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能够超越个人利害而勇敢地担当必要的责任。需要从小培养学生的社群意识,让他们懂得人是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的,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关心才能维持群体的和谐。学会平等待人、诚实守信、善于助人,不窥探、干涉他人隐私,宽容大度等,是尊人的重点。
三、尊物:突出“和谐”
“万物皆有灵”,每个外物都有其存在的独特价值。成长中的孩子,不仅要做到尊重自己、他人,还要学会尊重外物,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在日常生活中,在对待公共财物或他人的财物上,更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公德心,小学生在这方面往往认识不足,需要制定具体行为要求来加深认识,矫正言行。同时要让他们明白,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不仅在物质、认知和技术上,而且也在道德智慧、精神人格上一直接受着来自自然的恩赐与馈赠。与自然对话,与万物共存,凡物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我们要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
四、尊规:突出“敬畏”
陈鹤琴认为:“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成儿童自觉的纪律性,这是儿童道德教育最重要的部分。”社会是人和人发生关系的场所,人们为了更好地生活,需要制定和遵守共同的规则。对于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来说,最起码的要求就是有规则意识。这里强调重点培养学生遵守社会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自觉性。要求每个学生无论在学校、家庭还是在社区等公共场所,都能自觉做到有礼貌,讲文明,守规则,讲诚信;自觉遵守现代社会所提倡的最基本的公共秩序要求和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并且知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