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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与活动安全制度

学校管理实务 2021-11-04 17:35:54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日常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应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维护学生个体健康。

2.在课堂教学中,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先清点班上学生人数,认真

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与去向并及时和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3.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上课或滞后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4.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好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

5.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6.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及时制止学生之间嬉戏打闹, 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二)实验课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课前教师对要做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 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学校的实验课必须到专用教室上课,实验课教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实验教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5.实验前检查实验室安装的照明电路,仔细检查使用的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6.实验过程中常见的注意事项:

1)稀释酸液,只能将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2)比热测定,温度计应先插入冷水中。逐渐加温,而不应直接插入热水。谨防骤然升温,导致温度计爆裂。

3)酒精灯点火忌灯对灯点;谨防酒精外溢燃烧引起爆炸。

4)试管加热,管口忌直对人体。特别是面部;观察管内变化亦应保持适当距离,只能侧视,而不能面对管口俯视。

7.实验结束,实验员、教师应认真清点实验器材,不使酸碱液、刀具外带。

(三)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体育教师必须树立起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具备事故处置能力,教师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直接)责任人。

3.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上体育课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任课教师加强责任心,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认真检查运动场和运动器材,消除隐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沙坑的松散度,垒球、铅球的安全性等等。

3)体育教师应对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实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遵循规律逐步加大运动量和体能训练要求。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

4)在开展剧烈运动前,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准备,避免肌肉、韧带拉伤。

5)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

6)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易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学生反复强调。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7)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不能出现体罚学生现象。

8)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4.体育教师单独带班使用一个操场,分组分项进行训练考查时,应事先勘察各分组分项的场地,尽量做到互不干扰;划分好小组,落实好小组负责人、安全员。教师除加强巡视,全面关心,更应把掘重点。

5.几个体育教师带班同时合使一个操场授课时,应事先互相通气。划分好场地,了解彼此各场地区域授课内容;授课时事先提醒同学切勿步入对方危险区(如投掷区等),并做到相互照应,免生意外。

6.体育教师不在场,学生不得展开体育活动,特别是垒球、铅球等体育器械的使用,必须在体育教师严密组织下开展。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要与学生年龄、生理特点相适应。

8.学校在组织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需要有专门的场地条件,要设置警示标志,画出警戒区,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在没有场地和设施的情况下,禁止开展投掷类活动。

9.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10.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11.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12.体育教师每十天对自己岗位自责范围内的教学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自查表;体育组每月对体育设施全面检查一次,若发现不安全因素, 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核实准确后安排整改、维修。

13.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集体活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

(一)集会、会操、演练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班长为本班安全责任人。集会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演练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演练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演练安全进行。

6.演练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演练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演练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大型集会策划人员在考虑业务内容策划的同时,必须考虑以下安全因素:

1    消防安全。室内集会消防门必须畅通,并由专人在消防通道处值班; 集会结束由专人引导人流平缓外出。

2   安全疏散。在策划集会时必须考虑万一出现紧急情况的疏散路线并进行实地踏勘。

3   电路安全。组织集会在考虑电路使用正常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因素。

4    门锁灵活。室内公共场所安全通道门锁由专人管理,集会策划者必须实地检查其开关灵活程度,不能以问代查。

9.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集会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10.集会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11.要准备洁净卫生的食品、材料。夏天天气炎热注意防暑降温,冬季注意防寒保温,在场所、人员集中的地方活动最好不要带雨伞。

(二)运动会安全制度

1.运动会期间,各班必须严守学校制定的《重庆融汇沙坪坝小学学生安全警示与安全规定》,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比赛规程。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或比赛场地。

2.本着个人志愿,重在参与的原则,运动员根据身体状况和竞赛技能, 自愿报名参加自己力所能及的项目,不准强求报名参加自己不能胜任的比赛项目。

3.运动员在参赛之前,必须做好赛前准备活动。

4.运动员因病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向本班班主任提出申请,经组委会核实批准后,可以弃权。

5.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要做到自我防范,遇到危险及时躲避。如果受伤, 要迅速报告班主任老师,以便及时进行医治。学生不得隐瞒伤情。

6.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如果感到自已身体不适必须中途退出比赛,任何人不得强迫其继续参赛。

7.未参赛的学生只能在规定区域参观学习和给运动员助威加油,严禁在比赛场地穿梭逗留。

8.各班服务队要及时做好参赛运动员的服务工作,对在竞赛中或到达终点感到身体不适或非常疲劳的运动员要及时搀扶,发现问题要迅速报告班主任老师或德育研究中心以便及时治疗或正确处理。

9.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准到校外购买饮料和零食。

11.运动节及运动会期间,各班要关好本班教室和寝室的门窗,每个学生要管好自己的物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全体同学要关心爱护运动员,高度重视运动员的安全,如出现危及运动员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停止比赛,比赛中如出现突发事件或运动员生病、受伤, 要及时处理,并迅速报告班主任老师。

13.各体育代表队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各行其职,各尽其责,为本队运动员服好务,严禁擅离职守。

(三)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由各校(园)行政会议作出决定。未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学生外出活动情况的决定、审批、组织、事故处理等全过程均应如实记入校(园)《安全工作日志》。

2.学校应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一周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请示、应急预案等情况一并报县教科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出行。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中安全情况报县教科局安全法规股备案;未经许可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责任。

3.学生外出活动,以就近为宜,原则上应当天往返。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地住宿或露营,必须及时向县教科局安全法规股报告。

4.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本着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意义、目的及需要准备事项等,请家长填写《同意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回执》交学校存查。

5.在告知学生家长通知书上,家长应写明学生体质是否适宜参加该活动。具有特异体质或因病不宜参加外出活动的,应要求家长向学校作出说明,学校在得知家长反馈的此类情况后,不得组织此类学生参加外出活动。如需家长接送,也要告知家长接送的具体时间、地点,并载入《学生外出活动通知》。

6.组织外出活动前,应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向学生讲明外出活动的注意事项和安全管理规定及自我防范要求。

7.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须具备以下内容:

1     组织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意义、人数、方式、程序和活动地点的安全条件、学生分组情况、教师跟组情况、具体分段时间安排(到达目的时间、活动时间、往返时间、活动结束学生回家方式)等。

2     外出活动须有校分管领导带队,学校应最大限度地派出随队教师,原则上每 15 名学生至少派 1 名随队教师,有校医的学校,校医必须参加。活动组织要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安全。学校组织开展外出活动的,除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以外,还要动员参加活动的学生自愿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也可以由学校为学生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没有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参加外出活动。

3     应急预案应附参加活动的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

4     学生乘坐的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具有客运证照、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学校必须与车辆权属单位签定租用书面合同,载明保险事宜等。如需交警支持,应与交警取得联系。

5     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对交通工具进行检修, 并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

6     联系旅行社外出活动,要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且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旅行社签定书面合同。

8.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河流、水库游泳或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违者给予批评,对造成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统一用餐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和防火安全,应尽量避免用火和使用生冷食物, 用餐地点要有合法经营资质。

9.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应教育学生在外出活动中要遵守活动要求,听从指挥,遵守交通规则、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不做有损教育形象的事。

10.活动期间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置:

1)领队人员立即报警和报 120 求救,并请求活动地人员协助施救;

2)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请求指示;

3)迅速通知家长;

4)立即向县教科局安全法规股电话报告,书面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

5)安排好其他学生,以免产生其它意外;

6)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做好稳定工作。

11.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普定县辖区内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组织教师集体外出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四)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将班主任和随队老师电话号码告知学生。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 并取得家长配合。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外出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尽可能统一着装、带好纸笔以便做好记录。

5.学从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教务(政教)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7.每辆车的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 要礼让。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8.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本校同学之间产生任何矛盾必须听从每一位老师的劝说或待回校后处理,如与活动地人员、其他学校或社会人员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并及时汇报老师;情况严重者,应迅速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

9.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未经同意不从事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10.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队老师要加强巡视, 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1.学生在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财物安全。

12.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下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五)学校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处理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集会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集会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3.负责人要向参加集会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凡大型集会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6.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同意。

7.发生事故后,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在抢救和组织疏散过程中,必须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尤其在危急情况下,组织抢救者必须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即使有领导在内,也应如此。

8.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9.立即报警、紧急救援。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公安、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公安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援,以便政府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10.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发生事故后,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同时,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11.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12.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13.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14.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15.视情况报 110120 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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