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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笔与繁笔
周先慎
从来的文章都提倡简练,而繁冗拖沓为作文病忌。这诚然是不错的。然而,文章的繁简又不可单以文字的多寡论。言简意赅,是凝练、厚重;言简意少,却不过是平淡、单薄。“繁”呢,有时也自有它的好处:描摹物态,求其穷形尽相;刻画心理,能使细致入微。有时,真是非繁不足以达其妙处。这可称为以繁胜简。看文学大师们的创作,有时用简:惜墨如金,力求数字乃至一字传神。有时使繁:用墨如泼,汩汩滔滔,虽十、百、千字亦在所不惜。简笔与繁笔,各得其宜,各尽其妙。
一部《水浒传》,洋洋洒洒近百万言,作者却并不因为是写长篇就滥用笔墨。有时用笔极为简省,譬如“武松打虎”那一段,作者写景阳冈上的山神庙,着“破落”二字,便点染出大虫出没、人迹罕到景象。待武松走上冈子时,又这样写道:“回头看这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真是令人毛骨悚然。难怪金圣叹读到这里,不由得写了这么一句:“我当此时,便没虎来也要大哭。”最出色的要数“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写那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只一句:“那雪正下得紧。”一个“紧”字,境界全出,鲁迅先生赞扬它富有“神韵”,当之无愧。
以上是说用简笔用得好。同一部《水浒传》有时却又不避其繁。看作者写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鼻上一拳,“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眼眶际眉梢又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绽将出来”;第三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从味觉写,从视觉写,从听觉写,做了一大串形容,若是单从字面上求简,这三拳只须说“打得鲜血迸流,乌珠迸出,两耳轰鸣”,便足够了。然而简则简矣,却走了“神韵”,失掉了原文强烈地感染读者的鲁智深伸张正义、惩罚恶人时那痛快淋漓劲儿。
字面上的简不等于精练,艺术表现上的繁笔,也有别于通常所说的啰嗦。鲁迅是很讲究精练的,但他有时却有意采用繁笔,甚而至于借重“啰嗦”。《社戏》里写“我”早年看戏,感到索然寡味,却又焦躁不安地等待那名角小叫天出场,“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么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乱打,看两三个人互打,从九点多到十点,从十点到十一点,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从十一点半到十二点,——然而叫天竟还没有来”。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有谁像这样来说话、作文,那真是啰嗦到了极点。然而在这特定的环境、条件、气氛之下,鲁迅用它来表现一种复杂微妙、难以言传的心理状态,却收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刘勰说得好:“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无论繁简,要是拿“无可削”“不得减”作标准,就都需要提炼。但是,这提炼的功夫,又并不全在下笔时的字斟句酌。像上列几个例子,我相信作者在写出的时候并没有大费什么苦思苦索的功夫。只要来自生活,发诸真情,做到繁简适当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顾炎武引刘器之的话说:“文章岂有繁简耶?昔人之论,谓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于自然,而有意于繁简,则失之矣。”
(选自苏教版必修三《简笔与繁笔》,有删节)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文章在二、三两段中两次提到《水浒传》,各有什么作用?
根据文章内容,谈谈如何做到“简笔与繁笔”的“各得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