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严重,质量堪忧、监管不力……”在校车安全备受关注和质疑声中,中国政府针对校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环节,迅速制定法规“力保”校车安全。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11年12月11日正式全文公布,广纳民意。为保障校车通行和停靠安全,草案还对校车赋予三项优先权。
(1)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纳民意,体现了我国政府坚持什么基本方略?
(2)针对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体现了我国公民依法享有什么权利?若你的父母对此有意见,你能告诉他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行使这一权利?
(3)公民积极行使这一权利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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