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海白领梅小姐2011年2月10日丢失钱包,内有身份证、保险卡、银行卡等重要物品。随后,她接到一个电话,被告知一位先生捡到了她的钱包。梅小姐感叹“还是好人多”,打电话过去联系这位先生时,却被对方索要100元钱作为报酬。最终,梅小姐还是花了这笔钱,但她感到困惑:“我弄不明白,沾了钱味的拾金不昧还算是传统美德吗?”梅小姐的遭遇引起了热议。你认为“有偿归还”合理吗?请说明你的理由,要求观点鲜明,语言简明准确。不超过7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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