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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语文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中等
  • 人气:1990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巩乃斯的马
周涛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一天夜晚,我和一个上士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随着马的奔驰、起伏和跳跃,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泪水……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我喜欢看一群马,尤爱看群马的首领,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心灵寂寞。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我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也并不过分。
纵览马的历史,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作者不喜欢牛、骆驼主要原因是什么?写巩乃斯的马为何从牛、骆驼写起?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
暴雨中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十分精彩,作者除直接描写马群的奔跑,还写了哪些内容?作用是什么?
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联系全文,作为群体的马,作者着重表现了它们的哪些优点?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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